本报综合报道 国家发改委近期会同工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
据介绍,《方法》包括总则、陆域评价、海域评价、集成评价、成因解析及政策预研和附则等内容,明确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基本概念,提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的指标体系、指标算法与参考阈值、集成方法与类型划分、超载成因解析及政策预研分析方法等技术要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提供了技术指南。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需要,也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任务的组成部分。
下一步,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将根据监测网络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际,选择重点地区上下联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工作,逐步推动监测预警全国全覆盖,并同步探索对超载地区的预警提醒制度,构建监测预警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