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今年年底,中国就将成为世界第二大核电大国。在公众的印象里,核安全一向都很神秘,包括核电厂、辐照源等在内的涉核设施的运行信息,公众都是看不见的。
现在这个尴尬的局面即将被打破,我国核安全领域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何保证核设施、核材料安全等这些让公众焦虑的话题都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明确,尤其是核安全信息公开的规定,意义非同一般,这预示着中国在涉核信息公开上正走向公开透明。
信息公开很必要
核电企业有一些保密信息不能泄露,不可能做到完全透明化。从全世界范围看,苏联切尔诺贝利事件后,法国开始将核信息公开化提上议事日程。在核能公众沟通方面,法国被视为全球“最为顺畅和健全的国家之一”。
法国提供的经验包括确保核工业决策的透明度,采取相应措施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通过媒体建立全面的沟通策略,以此增进公众对核电的认知与了解,并成为公众接受度的有效途径。
2013年10月出台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核安全规划》)指出,要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交流平台,增加行业透明度。制定核设施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部门和营运单位信息发布的范围、责任和程序。
与此同时,国家核安全局先后制定《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等程序文件,并发布《关于加强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通知》,积极推动落实核电厂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透明很重要
公开透明作为核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备受重视,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核能在保护环境、高效利用能源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鉴于核能在增加能源供给、保障能源安全、促进污染物减排等方面的明显优势,我国正努力发展核能产业,安全稳步发展核电。
因此,针对核与辐射的相关热点问题,加强解疑释惑工作,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让公众全面了解核安全监管工作至关重要。
一方面,核电建设、运行等环节信息的公开,是增进公众对这个产业了解并获得其信任的前提。在积极加大核安全科普宣传、公众参与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和不泄密基础上公开项目建设、安全运行、辐射监测、事件事故等核安全和环境保护信息,让公众告别谈核色变,切实保障公众权益。
另一方面,针对公众在获取核安全信息方面经常遇到的困难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进一步强化核安全信息公开意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言权,保障公众意见得到慎重考虑的权利以及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帮助的权利。
核安全法来保障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定数量涉核领域的法规和规章,但涉及核安全的法律,仅有一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就有关核安全基本方针、原则,法律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实施,核安全责任、公众参与及监督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作出规定,是适应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完善有关核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的举措。就这个意义而言,核安全法的制定,将填补我国在核安全领域的法律空白。
草案专设“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一章,对信息公开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公众参与的有关内容,无疑将会提振民众对核安全的信心。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