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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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十堰专项打击涉危废犯罪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十堰市环保局获悉,十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利用4个月时间,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为机械加工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等重点行业产废单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危险物产生处置情况,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包括产废单位检查、经营单位检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检查、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检查等环节。

其中产废单位检查环节重点核查了企业环评及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贮存台账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危险废物流失;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的数量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的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

对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重点检查其利用处置设施的合法性,是否开展环评并验收;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对经营单位的检查包括核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其核准经营范围和规模相符;接受的危险废物是否与上游产废单位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相符;实际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接受的一致,是否存在向外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行为。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检查环节重点核查移出和接受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行为。

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检查环节重点对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个人,查明其接受的危险废物来源,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方法,非法经营的时间跨度,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等,并依法严惩了相关的企业和个人。

叶相成 郭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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