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迎久 见习记者张铭贤11月16日石家庄报道 11月15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北省大气办)下发《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于11月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这是河北省入冬以来发布的首个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1月17日~19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7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发布区域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实行交通管制和限行20%的机动车等措施。此外,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11月15日,河北省环保厅连夜派出5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驻市督导检查。驻市督导检查中,将检查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