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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防范环保领域失职渎职

 

◆杨晓春 薛秀兰

近年来,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极少数环境执法人员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等现象,制约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损坏环保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做好预防失职渎职工作,已迫在眉睫。

失职渎职现象产生的原因

首先是主观原因。

价值观念扭曲。一些人错误地将“金钱至上”作为衡量人生的标尺,将“及时行乐”奉为座右铭。基本理想信仰动摇,价值观念扭曲,原则立场丧失。

法律意识淡薄。有人认为只要自己不贪污受贿,做多做少一个样,甚至还认为多做多错。就江苏省常州市环保系统一起案件来看,3名执法人员未收受服务对象的任何好处,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事业责任心与社会责任感严重缺乏,疏于对现场环境现场的监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最终被检察机关以环境监管失职罪起诉。

履职能力不足。有的地方环保部门人手紧缺,从基层或下属单位抽调临时工作人员(社会化用工)用于执法。人员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加上未经过专业培训,必然带来履职能力的不足。

其次是客观原因。

教育存在盲区。有的单位对环保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手段单一,流于形式。

制度存在漏洞。有的地方制度貌似健全,但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特别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仍存在制度空白。在不少规范性文件中常见“原则上”、“一般应”这样的表述,赋予执行者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监督机制不完善。有的地方人大监督往往是原则监督,对具体问题缺乏监督手段;纪委、审计、行政监察,由于监督同级而力不从心;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缺乏强制性;法律监督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事后监督,具有滞后性和单一性。

预防失职渎职犯罪的建议

预防失职渎职犯罪,笔者有如下建议:

教育引导,思想深处打牢防范根基。在教育内容上,不仅要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和环境法制教育,还要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珍惜干事创业的舞台。做到任其职就要尽其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在教育力度上,必须保持系统性和常态化,切实把勤政廉政教育渗透于环保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方面。在教育方法上,要坚持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特别是要定期开展案例剖析活动,常找问题,常敲警钟,常打预防针,努力营造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的创业良好氛围。

精准指导,工作源头构建预防机制。要把预防失职渎职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于行业管理全过程、全流程,大力开展行政指导,从工作源头探索构建预防失职渎职的机制。行政许可坚持做到“四个再”,即通过推进权力清单再清晰、权力边界红线再划定、工作流程再清晰、工作效率再提升,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日常监管坚持做到“四个化”,即监管任务细化、频次量化、结论痕迹化和结果报告制度化。

加大力度,严肃查处问责防范于未然。责任追究制度是惩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重要保证,也是预防失职渎职最有效的途径。一是坚持抓早抓小。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在依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狠抓风险防控。分析容易产生失职渎职行为的各个环节,通过流程再造、适度分权等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特别是要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综合运用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等问责方法,做到“罚当其责”。

多措并举,切实建立落实防范保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预防失职渎职工作摆到主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听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汇报,及时发现有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风险,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除各种失职渎职风险。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要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在现有人员编制内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扎严制度笼子。要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本部门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出台实施细则和办法。既要有实体性要求,又要有程序性规定;既要有宏观架构,又要有微观措施。通过制度执行情况系统评估和有关案件剖析,掌握制度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要把制度的评估、完善、清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断扎严制度的笼子,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三是建立衔接机制。地方环保部门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制度与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已有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公共基础设施等资源,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做到以案讲法、以案释法,在环保干部、群众的思想上筑起一道预防失职渎职的防线。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互动式学法方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营造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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