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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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追责情形 突显水资源保护
倡导绿色出行 宣传生态之美
清单式管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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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清单式管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湖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重要内容

党委

市、县两级党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汇报,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全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

■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事项

政府

市、县两级政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

■保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稳定,协调地区和部门之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依照权限制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及措施,对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等适时评估、修订

■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批准实施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组织协调政府各部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停业、关闭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激励与责任机制,对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精神,实现追责与明责相统一,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更深入地明确了湖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职责,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责任追究提供全面、明晰的依据。

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明确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通知》共5个部分,阐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特别是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通知》,湖北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落实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这体现了湖北正努力打破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立的固有思维,智慧地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力求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

对于市、县两级党委,《通知》明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对于市、县两级政府,《通知》明确要保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稳定,协调地区和部门之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等,强调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施最严格管控。

列明相关部门职责清单

建立职责体系,覆盖全省逾30个部门

《通知》还明确了湖北省各级党委有关机关、部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逐条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责任。

其中,纪检监察机关监察检查党委、政府和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政策及决定的情况,受理对党委、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部门及党员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党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对党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党纪政纪责任进行责任追究等。

此外,《通知》对发改、经信、教育、公安等29个部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湖北省发改部门要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展循环经济规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等。经信部门应根据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行业规划,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教育部门要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教育工作,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通知》以湖北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抓牢党委、政府责任,由全省各级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职责体系。

明确各部门工作要求

形成合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通知》要求,湖北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

环境保护不再是环保部门一家之责,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灾害。司法部门要指导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审计部门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据介绍,为确保《通知》内容全面、科学、严谨、可行,湖北省环保厅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在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代拟稿。2015年10月~11月,通过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专家研讨会等会议,进行了征求意见、讨论修改,2016年3月~7月,又先后3次进行完善修改。经过精心打磨、数易其稿,《通知》正式出炉。

湖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

熊争妍 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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