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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管控措施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江西反馈督察情况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广西反馈督察情况
精准发力 逐项整改
解决突出问题 改善环境质量
全面整改 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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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决突出问题 改善环境质量
——四论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与整改
 

李军

突出环境问题是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最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向8省区反馈督察意见,针对突出环境问题,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

从已经公布的督察意见反馈情况看,各地在生态保护及水、气、土等污染防治领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突出问题。

比如,黑龙江省部分区域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导致湿地、草地等被破坏,且部分区域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江苏省一些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有些地方仍然违法违规建设不少高排放项目,产业园区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河南省空气污染严重,郑州市成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且局部地区生态破坏较为严重;内蒙古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问题较多,89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有41个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宁夏过去两年PM10年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增长20.6%和21.8%,8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为劣Ⅴ类,其中5条水质部分指标仍在恶化,等等。

各地的突出环境问题往往都是一些老大难问题,长期存在、久拖不决,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中央高度关注。它们如同肌体上的毒瘤,只要不解决,环境质量就难改善,群众期盼就难满足。

回溯到2015年7月1日,这天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明确了环保督察的重点,要求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可见,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解决各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当前,被督察的省份纷纷掀起了问责风暴,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进程明显加快,力度明显加大,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可见,尽管很多突出环境问题解决起来有困难,但并非无法解决,关键在于决心够不够大、意愿够不够强、手段够不够硬、措施够不够实。

被督察8省区应该把做好督察整改落实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契机,按照督察组开出的“诊断书”,对症下药,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尽快出台方案整改落实。对于督察组没有指出的突出问题,各地也应该拿出同样的决心和措施,主动加快解决,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

同时,尚未接受督察的地区,也应该比对自查,按照国家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解决本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满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热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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