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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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练兵需把握“四好”
生态环境是未来发展最大战略依托
对症下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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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症下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李建波

环境保护部今年发布的《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与此同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加,2015年达到4532.2万吨。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也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防治机动车污染已是当务之急。

提高认识 认清危害

尽管各种数据都显示,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甚至在一些大城市成为首要污染源。但相比于工业、扬尘等一眼就能看见的空气污染源,人们对于机动车污染的危害性显然认识不足。

实际上,机动车污染的危害远比人们想象严重。据相关研究机构检测,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很多,既包括一次排放的颗粒物,也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挥发性有机物),且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城市空气开始明显呈现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对人体的危害更大,治理难度也越来越大。

对于机动车污染的这些危害,应该透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让公众真正认识到机动车污染的严重性,认识到防治机动车污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提高公众参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找准问题 厘清难点

机动车污染,虽然出在机动车,但原因却在于人。从以往机动车污染防治实践来看,主要存在着“三难”。

一是黄标车淘汰难。经过多年淘汰,黄标车的数量虽在不断减少,但仍占到全部机动车的6.8%;排放强度也一直居高不下,贡献了超过45%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超过70%的颗粒物。

二是推广高品质燃油难。目前全国普遍使用的是国Ⅲ、国Ⅳ标准燃油,两者加起来大约占到82%,国Ⅴ及以上标准的高品质燃油仅占1.4%。数据显示,油品质量提高一个等级,排放就可减少10%,但囿于经济利益考虑,油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似乎对更换高品质燃油缺乏动力,推广起来难度较大。

三是尾气检测和监测难。由于各地在尾气排放标准、检测方法、监测力度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有的地方严,有的地方宽,对于机动车这样的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监管与防治显然有些力不从心。比如,有些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在尾气检测严格的地方过不了关,车主就有可能把车开到尾气检测较宽松的地方来通过检测。

为此,应针对这“三难”,大力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对症下药 抓住关键

防治机动车污染,包括“防”和“治”两个方面。

“防”,关键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公众树立并最终形成绿色出行理念。要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交通体系,为公众出行提供高效、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使人们自愿放弃或减少机动车使用频次。要通过政策手段,特别是经济杠杆,加大机动车购置、上牌和使用的成本,抑制机动车数量过快增长。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加大环保研发力度,提高车辆环保水准;督促油品生产企业提高燃油品质,为社会提供更高标准的油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治”,关键是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尽快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强度。

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加快黄标车淘汰速度;加大督查力度,绝不允许一个地方淘汰的黄标车,换个牌子在另一个地方重新上路。

二是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完善程序、严格标准,严肃查处数据造假,坚决杜绝超标车辆“合法”上路。

三是要出台具体的奖惩措施,鼓励车主及时更换尾气净化装置。尾气净化器可将机动车尾气中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3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而装置一旦失效,污染物排放就会成倍增加,严重超标。所以,发达国家对不及时更换尾气净化装置的违规行为,一般惩罚都比较重。比如在美国,每辆车的尾气净化器均设有编号,若不按时更换,车主就将面临2.5万美元的罚款;在加拿大,则对车主每天罚款100加元。如果监测站、维修站和车企在尾气净化装置上作假,除了追责以外,天价的罚单也会随之而来。我国对这些做法应加强借鉴或采用。

作者单位:江苏无锡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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