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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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地方整改典型案例
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向云南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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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向云南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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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冶炼产能淘汰不力。个旧市政府明确,2012年底前需淘汰鸡街片区12家鼓风炉粗铅冶炼企业,至今仅淘汰1家。督察发现,沙甸、鸡街片区鼓风炉炼铅小企业众多,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云南陆良龙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县金泰博化工有限公司、云南陆良乐事达工贸有限公司、个旧市超拓有限责任公司硫酸生产线生产规模均小于10万吨/年,属于污染严重应淘汰类生产装置,但省、市、县三级工信部门于2013年3月违规为其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

四是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有关企事业单位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建成有机生态实验农场养殖场9623平方米,在保护区核心区建成两处旅游设施,面积约4000平方米。针对上述违规建设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不力,整改不力,导致相关问题至今仍然存在。

牛栏江流域是云南省重点保护的调水水源区。2013年11月和 2014年7月,昆明市有关方面违反《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批准云南安一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牛栏江流域重点污染控制区建成5万吨/年草甘膦原药及其配套装置。2012年12月和2014年1月,昆明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分别违规批准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在牛栏江流域水源保护核心区建设6000吨/年氟化铝项目和5万吨/年磷酸盐项目,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建成。

此外,个别企业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恶臭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汤丹镇部分选矿厂尾矿库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要求,云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省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共抓大保护,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推进部门联动,狠抓考核问责,真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尽快扭转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严峻态势。继续加强高原湖泊治理,科学确定治理目标和措施,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质量;强力整治湖区违法建设问题,坚决遏制高原湖泊周边无序开发势头。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坚决查处违法侵占保护区行为,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云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云南省委、省政府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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