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对话
3上一版  下一版4
 
打造宜居绿色生态新城
华北地下水超采亟待控制
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验收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7年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验收

 

◆戴浩 王庆权

很多地方都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江苏省于2013年开始实施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多数县区完成了年度建设工作,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程建设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工程验收工作,使工程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落实压力,传递责任。农村环境整治是近年来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但是一些县区、乡镇对此不够重视,导致在工程建设方面着力不够。地方党政领导要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将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和验收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来抓。要把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考核,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实施主体是县区和乡镇。环保部门虽是牵头部门,但往往缺少强有力的推进手段。建议环保部门与住建等部门积极协调,强化对县区、乡镇的考核,倒逼其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当前,一些地方乡镇分管人、具体负责人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内容不够了解,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可组织系统培训和现场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其在验收现场看得懂、看得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邀请专业社会机构介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参与工程资料审核、档案整理收集、现场考核验收等具体环节。

作者单位:戴浩,江苏省盱眙县环保局;王庆权,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