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秀英三亚报道 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减轻珊瑚礁生态损失并修复受损珊瑚礁生态系统,海南省三亚市近日发布《三亚潜水活动珊瑚礁生态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即日起凡三亚辖区海域开展的潜水经营活动,都要提前缴纳一定保证金。
记者在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珊瑚礁生态损失补偿保证金是用海者为履行治理修复珊瑚礁生态环境责任而缴存的生态修复治理保证性资金。
《办法》确定的珊瑚礁生态损失补偿范围包括5方面:珊瑚礁生态修复费用;恢复期珊瑚及其他生物资源损失费用;恢复期珊瑚礁盘损失费用;恢复期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为确定珊瑚礁生态损失的性质、范围、程度而支出的调查、评价以及专业咨询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保证金数额按照核定的珊瑚礁生态损失补偿资金数额确定,用海者申请珊瑚礁海域开展潜水活动,应开展生态现状调查与生态资本评价,作为评估潜水活动珊瑚礁生态损失和核算补偿资金的基准。
《办法》规定,一旦发现破坏珊瑚礁生态损失行为或接到相关报告、举报、通报后,三亚海洋与渔业局将委托具有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价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调查评价,评估生态损失,确定补偿资金数额。
此外,缴纳一次保证金并不能“一劳永逸”。《办法》规定,用海者应当每3年开展一次潜水用海区珊瑚礁生态调查与损害评估,以便重新核定生态损失补偿资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