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境管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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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土壤环境分区管控
丹寨县修复遗留汞渣污染
重庆禁止三峡库区消落带倾倒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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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完整安全的处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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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完整安全的处置链条

 

◆张杰

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当前,国内危废产生量与实际经营处理规模并不均衡。具体表现在,有的地区还没有专业的危废处理机构,以至于产生危废的企业在当地不能处理危废,只能转运至外市或者外省。而有的危废处理企业却“吃不饱”,甚至没有业务可做。

针对这种现象,可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在没有危废处置机构的地区,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推动企业建立本地的危废处置机构。但是,一般情况下,危废处理项目从开始申请到落地投产,需要3年~5年,最快也要2年~3年。在本地危废处置机构还没有投运前怎么办?

只有转运到外市或者外省处理机构处置。然而,转运到外地处置,将增加运输成本,还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环境安全系数随之降低,而且还需要办理复杂的相关转运手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危废跨界转移需要移出地和接收地各级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如果跨省转移,从移出地到接受地需要经历县、市、省等6个层级的审批,一般历时长达半年之久,在此期间企业的固废不得不在厂区内一直堆放。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企业危废产生量再少,转运时也要办理全部相关手续。针对这种情况,可由当地一两家专业公司统一收集、分类,再办理转运手续,运往外地专业的危废处置公司。在广州和中山等地就已经实践这种模式,有的一家公司可为上千家产废企业服务,统一收运危废。既节约运输成本,也不用每家产废企业都去办理转运手续。

类似甘肃省庆阳市政府积极推动建立危废处置链条,有利于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和资源再利用,这种做法值得倡导。

但是,从庆阳的实践也可以看出,建立了本地的危废处置机构,还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推动构建有利于产废企业提高危废处置积极性的机制和环境。加大执法力度,防治产废企业不处置危废的现象发生,保证危废处置企业能“吃饱”,最起码“有饭吃”,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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