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境管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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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出台有害垃圾收运方案
共收运有害垃圾近30吨
 

本报讯 浙江省宁波市日前出台实施《城区有害垃圾收运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了市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集点设置及处置去向。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灯管、汞温度计、过期药品等,其中废电池包括手机、照相机等适用的充电电池以及电瓶车电池等。

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字体颜色为白色,标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注明“有害垃圾”标志。

截至目前,宁波市共收运有害垃圾近30吨,其中已处置近两吨。据了解,自宁波市居民小区对垃圾实施“绿、蓝、红、黑”4色分类之后,红色桶里的有害垃圾数量较前些年有所增加。

由于有害垃圾的产生量较少,待收集点的有害垃圾量达到一定量时,再由北仑环保固废处置公司进行综合处置,环保部门进行相应监管。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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