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专项资金激励措施实施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公示,经综合考核评价,拟推选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淄博市作为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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