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境管理-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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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专项治理建筑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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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评分,达不到规定分值限期整改
济宁专项治理建筑渣土

 

本报记者季英德济宁报道 山东省济宁市大力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管理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济宁市坚持抓源头,加强政策宣传;控途中,加强数字化监控;严查处,加强动态巡查;促长效,加强量化考核。

济宁市相关部门深入各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督促施工工地履行相关责任。对14家渣土运输公司集中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利用数字化环卫智能管理平台,对渣土车辆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设立预警装置,实现全时段、全区域实时监控,有效解决运输车辆乱排滥倒问题。同时,加大对非核准备案车辆的排查力度,对未登记备案、未加装GPS定位系统和未进行密闭改装的车辆坚决取消运输资格。

济宁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白天日常巡查、夜间检查和错时督查等方式,加大渣土管理巡查力度。按照“严查重罚”的原则,重点查处运输车辆沿途撒漏、乱排滥倒、污损号牌、超载超速、未密闭运输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济宁市将市民反映强、问题突出的工地作为整治重点和突破口,重点盯靠,严禁超载、未密闭、手续不全的渣土车辆驶出工地。严格落实开工前验收、建筑渣土处置手续前置、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登记备案、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等各项制度,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评分,对未达到规定分值的施工单位和运输车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予以停工整顿和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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