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境管理-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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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全域禁止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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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筑好宣传执法督查三大防火墙
蓝田全域禁止露天焚烧

 

本报记者王双瑾 通讯员王青 秦骥西安报道 陕西省蓝田县近日发出了加强禁烧通告,将全县所有区域列为露天禁烧区,打好春季蓝天保卫战。

据了解,通告明确了全县所有区域均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废旧物品、垃圾等能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蓝田县向群众发放《蓝田县关于秸秆垃圾禁烧告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并组织县、镇(街)、村、组等多方力量,通过在村组宣传栏张贴公告、利用广播反复宣传《秸秆垃圾禁烧倡议书》、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样化宣讲秸秆焚烧的危害和法律后果等,强化宣传引导,打好禁烧“预防针”。

同时,蓝田县强化执法查处,实现环保、农业、林业、城管等部门联动,利用网格化监管模式,保障上下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各镇街巡查情况。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将通过长期严厉打击秸秆、垃圾焚烧违法行为,推进禁烧“持久战”,有效遏制焚烧秸秆、垃圾的违法行为。

蓝田县政府已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各镇(街)禁烧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处置并定期通报,并公开了举报电话。对禁烧工作不力、出现多处或大面积焚烧情况的,将由蓝田县监察局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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