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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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蒺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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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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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要善于借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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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要善于借势而为

 

◆刘银祥

2月15日至3月15日,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省份,赴京津冀及周边18个城市,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笔者认为,督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对于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具有积极作用。各地环保部门不能仅忙于应对,而是要善于借势而为,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地方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要借势推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无论是中央环保督察,还是这次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都把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放在首位。督察组每到一地,当地党委、政府都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力配合。特别是督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企业生产线,查找问题、了解真相、分析原因,如果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就可能被约谈。笔者建议,地方环保部门要借督查之势,推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要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建立完善相应工作制度,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保障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要借势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照督查的做法,督查组结束工作后会反馈督查意见,适时组织“回头看”。被督查单位则制定整改措施,力求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笔者认为,督查发现的问题往往是制约地方环保工作开展的难题,环保部门应借督查之势,争取上级支持,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明确的相关要求,抓紧问题整改。要定期汇总并通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过程跟踪指导。要加强对新设立乡镇(街道)环境保护机构的指导,充分发挥对辖区企业的监督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整改工作。要提前组织“回头看”相关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要借势把压力传导给公众。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仅靠环保等部门的努力难以在短期内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需要广大公众的支持与参与。比如,北京市2017年要实现PM2.5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即同比下降17.8%,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建议各地环保部门结合专项督查工作,把今年要完成的指标、面临的困难等通过媒体告诉公众,得到企业和广大市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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