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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评价企业环境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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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评价企业环境信用
将从排污单位扩大到社会环保服务企业
 

本报讯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了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结果,指出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在企业自评、分局预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四大类21项指标,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疑点质询等形式,对44家参评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综合评定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成绩合格,为“环保良好企业”;厦门TDK和明佑电镀两家公司因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等原因,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两家企业因中途停产未评。

针对被警示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增加监督性监察、监测频次,企业未完成整改前,不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暂停授予其有关环境保护的荣誉称号。同时,市环保局已将评价结果通报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厦门支行、市银监局等部门,为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与惩戒提供依据。

据厦门市环保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评价是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第一次在全市全面开展的。按照2017年开始实施的《厦门市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分为诚信、环保合格、警示和不良四个等级。年度内参评的工业企业因环境违法构成犯罪或私设暗管,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都将直接被列入“环境不良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环境服务机构,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同时,厦门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市约150家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范围从排污单位扩大到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社会环保服务企业,着力打造环境监管的“无形抓手”。

沈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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