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苏玲玲莱芜报道 山东省莱芜市近日在全市开展了环境监察异地执法行动。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安排,各区环境监察大队、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大队及市环境监测站跨区域异地执法,通过排查日常监管的盲点、难点,找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程序,拓宽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视野,提高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执法专业水平和执法效能,有效杜绝环境污染,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诉求。
据了解,异地执法每月开展一次,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异地执法进行监督考核,每个检查组每次交叉执法发现问题不少于5个,对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莱芜市要求各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违法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违法企业的整改落实。
据了解,在异地执法活动中,莱城区异地执法组现场检查涉大气污染企业11家,涉水污染企业两家,立案处罚两起,实施查封(扣押)1起,向公安部门移交1起。钢城区异地执法组共检查企业9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起,已全部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