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晓星报道 共享汽车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陆续登陆,填补了公交车和私家车之间的空白。根据国外成熟的共享汽车运营经验,1辆共享车可以满足6辆私家车主的出行需要。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开展汽车共享服务的基础条件。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相关扶持共享汽车的政策与操作细则。
共享汽车作为准公共产品,要有公共政策配套。黄细花建议,相关部门在轨道交通终点站、城市边缘地区、立交桥下空间或者大型社区旁等提供场地支持,在停车租金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
面对共享汽车这样的新生业态,应加强规范监督,保障驾驶安全,规范责任界定等制度。交通部门应出台分时租赁规范,对安全漏洞“零容忍”,设置强制保险,将共享汽车的上路风险降到最低。
需要注意到,一些特大城市的限行限购政策和停车场地稀缺,也给共享汽车的发展带来了障碍。共享汽车数量多少才合理?在城市既有资源还未得到优化之前,越来越多的共享汽车上路,政府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