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肖颖 冯永强西安报道 为督促全省各市(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7年“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的部署要求,推动市(区)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陕西省环保厅3月11日~3月20日开展为期10天的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主要采取督政与查企相结合的方法。督政着重督查关中地区各市(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的精神情况,是否出台文件、任务分解、建立考核制度等;部门合力是否形成,发改、工信、国土、住建等部门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考核问责情况等;涉气重点县(区)、乡镇治霾压力传导是否到位,责任是否明确;督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涉气污染源是否科学划分监管网格,是否制定层级实施方案,明确网格员职责、任务;对治污降霾工作是否进行全方位的舆论宣传等。
督企主要以涉气重点污染源为抽查、暗查重点对象,检查各涉气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达标等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涉气举报问题进行“回头看”,督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违法问题;“散乱污”企业和群众反复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是否解决。
陕西省环保厅表示,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