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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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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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证很重要

 

王玮

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环境业务部主任陈国强。他告诉记者,在我国,环境侵权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案中,环保局的处罚决定书和勘验笔录已证明被告燕山石化污染水渠、耕地的事实,被告以向周口店河道排放的工业污水经处理合格及因天气原因导致污染发生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依法不应得到支持。

此案涉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燕山石化辩称损害结果是因为原告在周口店河道上修建水坝等行为导致的,但并未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因此本案依法应由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的燕山石化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原告应就损失大小承担举证责任。除有支付凭证的8万元损失外,原告对案中所提其他损失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因此相关诉讼请求也未获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在环境侵权案件中,需要判断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无法否定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作为污染企业方(被告)应尽可能提出证据证明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而作为受污染一方(原告)应尽可能在治理污染和修复损害时保留好充分证据材料,以保障损失能够被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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