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3上一版  下一版4
 
烟台标本兼治让城市更美丽
莱山提前介入治理扬尘
海阳源头治污改善气质
图片新闻
蓬莱实行环评审批分包机制
龙口开展专项行动严打违法行为
牟平提升执法透明度
莱阳集中清理取缔燃煤小锅炉
福山“三网合一”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下一篇4 2017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环境治理,改善环境质量,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烟台标本兼治让城市更美丽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保局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图为执法人员查看企业档案。 王勇摄
 

◆本报通讯员由国梁

近年来,环境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山东省烟台市紧紧围绕大气、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监测等工作,不断加大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水和空气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河长制等措施,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全力打造“生态城市、美丽烟台”。

2016年,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4天,优良率达85.8%,“蓝天白云”天数为342天,位居全省第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PM2.5改善幅度位列全省前三名。全市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实现持续改善,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3年来,烟台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600余万元。

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涉气项目382个

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烟台市积极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累计投入防治资金近1.8亿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将空气质量改善考核范围由市区拓展到全市。

烟台市不断加大对建筑施工、城市裸露土地及道路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污染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先后开展专项检查140多次,累计下达整改督办单141份,涉及整改项目382个,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跟踪曝光,对部分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为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烟台市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展至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通过严格监管、资金补助等多种形式督促引导有关单位落实燃煤替代方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淘汰燃煤锅炉481台。

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方面,烟台对全市燃煤机组、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逐一明确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时限,通过组织技术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为重点企业和国内知名环保公司搭建交流平台。现已建成运行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号机组等23台燃煤机组和山东振龙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21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烟台市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与“黄改绿”工作,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通过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总拨付资金1.7亿余元,共计报废2.6万余辆黄标车。

经过综合治理,2016年,影响烟台市区空气质量的3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改善,一项污染物同比持平。其中,PM2.5、PM10、SO2浓度分别为39ug/m3、76 ug/m3、20ug/m3,同比分别改善13.3%、1.3%、4.8%;NOX浓度为33 ug/m3,同比持平。

完善治水方案,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为强化流域和水源地环境整治,烟台市以全面消除重点河流劣Ⅴ类水体为目标,综合采取环保约谈、专项治理、工程推进等手段,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烟台市出台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重点流域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不断加大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制定实施《烟台市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方案》,增加对重点流域的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共取得监测数据1.6万余个。对全市沿海及重点流域区域污水直排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河流32条、截流闸坝9处、截流口4处、雨水排放口20个。

近年来,烟台市共投入资金1亿余元,专项用于水污染防治,建成运行3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快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和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目前,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大类23项工程已有11项建成运行,其余项目将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

在全市范围推行河长制,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理机制,实现对重点河道及水源地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网格化分段式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市级财政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设立市区水源地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专项资金,用于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

2016年,烟台市26条重点河流36个监测断面COD浓度平均值为23.67mg/L,较2015年改善11.66%;氨氮浓度平均值1.47 mg/L,较2015年改善24.83%,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强化执法监管,公安环保联动出击

烟台市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大气、水、在线监控、建设项目和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环保专项行动,共计检查企业6000余家。

2016年,全市依法对576家违法企业立案处罚,处罚金额达2700余万元,责令27家企业限产停产,对10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3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133万元,行政拘留12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起。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共排查企业327家(次),出具整改意见144份。

为提升执法能力,烟台市累计投入100余万元用于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在参加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目前均已建立环境移动执法机制。

同时,烟台市坚持做好环境信访工作,2016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举报案件838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6.6%,信访处理率达100%,处结率达96%。

此外,烟台市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全市有279个建设项目纳入全省清理整顿清单,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