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检察院以鹤峰县林业局不依法履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秭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秭归县人民法院于3月16日上午10时开庭审理了此案。秭归县环保局当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现场进行观摩学习。据悉,此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授权秭归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是湖北省首例跨区域管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次组织全体环保干部职工集体观摩,旨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对弥补今后行政管理中的缺漏和不足将起到警示作用。
图为庭审观摩现场。 冯冬全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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