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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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莫食三春鱼 野生江鱼待休养
黑龙江政协委员建议调整春季捕鱼期

 

◆本报记者吴殿峰

进入春季,黑龙江省内的松花江、乌苏里江等流域临近开江,正是准备捕捞开江鱼的黄金季节,近日,黑龙江省政协委员臧淑英联合另外8位政协委员却提出,调整春季捕鱼期,“不吃野生开江鱼”。

提案指出,黑龙江是我国第三大河,大部分流经黑龙江省,鱼类资源丰富,鱼类志上记载鱼类21科、 73属、 105种,其中有40余种属大中型经济鱼类,而且许多种鱼类属于我国寒冷地区的特产鱼类和名贵鱼类,如达氏鳇、施氏鲟、大马哈鱼、哲罗鲑、细鳞鲑、翘嘴 (大白鱼)、鳜鱼(鳌花)等。名贵特产鱼类之多,在我国各省区中是少有的。但是近几十年来由于春季开江后过度捕捞,黑龙江流域鱼类种类和繁殖种群数量锐减,不仅“三花五罗”等名贵鱼类难寻,而且四大家鱼的野生种群及分布也在减少,黑龙江和乌苏里江的一级、二级支流大部分已无野生鱼可捕,野生鱼类的生存状况岌岌可危。

为此,臧淑英递交了一份政协提案《关于调整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春季禁渔期的建议》。 臧淑英的这一提案,还得到了另外8位政协委员的响应,他们联名提出建议,在鱼类产卵场等渔业资源重要水域设立常年禁渔区,修复产卵场生态环境,加大鱼类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为鱼类提供休养生息场所。

现行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干流禁渔期为每年的6月11日~7月15日,提案建议,根据春季鱼类生殖洄游及产卵时间,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禁渔期调整为每年的5月21日~7月15日。

黑龙江省民间环保组织的一位负责人说,古有训诫“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籽在腹中”。为了恢复昔日龙江大地水美鱼肥的富饶景象,保护生态资源,实现家乡绿色可持续发展,倡议每个人都做监督员、示范者,杜绝买卖和品尝野生开江鱼,保护野生鱼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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