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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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启动“小散乱污”清零
力争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打造智慧环保 提升监管水平
新乡约谈辉县市、凤泉区政府
海口将全面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
阿荣旗强化水污染事件防范
构建和谐氛围 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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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摆开“当头炮”
邯郸启动“小散乱污”清零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冯涛

河北省邯郸市近日召开“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并发布《邯郸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邯郸市将通过关停取缔、规范提升等措施,确保6月底前整治到位,根治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

《方案》明确,此次整治对象是具有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的“小散乱污”企业,主要分布在省域、市域、县域等交界地带,城乡接合部,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环境复杂区域,以及环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区。

整治对象有哪些?

14种严厉打击,31种依法关停取缔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此次行动中,邯郸市将按照严厉打击、关停取缔、规范提升的标准,对“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清零整治攻坚行动。

结合实际,邯郸市对辖区内重点整治的“小散乱污”企业分为六大类45种。

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化工、小炼油、小塑料、小水洗、小染料、小印染、小制革、小电镀、小炼铁、小炼铝、小炼锌、小造纸、小硫磺、非法加油点等14种“小散乱污”企业,作为严厉打击对象,依法取缔到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对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无证无照、涉嫌违规经营、违法排污的小石料、小白灰、小沙场、小商砼等其他31种“小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标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邯郸市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较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制定规范提标、入园进区等措施或规划,报市环保、工商、发改、工信等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方案》明确提出,对“小散乱污”企业要坚持立查立改。对严厉打击类,要采取查封扣押生产设备、产品原料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对业主采取强制措施打击到位。对关停取缔类,要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关停取缔到位。对规范提升类,要制定规范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准入条件,积极进园入区、集中管理,对于没有按时完成规范整治的企业要依法关停。

清零目标如何实现?

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对监管失职的严肃追责

“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战是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六项攻坚战的‘当头炮’。”邯郸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立彤要求,邯郸市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协调推进,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压实责任,严厉监管执法,严肃督导问责,确保各项任务目标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全民动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尤其要对排查企业全面上网公示,及时公布整治进度,推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为避免“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邯郸市建立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定期通报、媒体曝光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整治取缔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部门;对监管严重失职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据悉,邯郸市各县(市、区)“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攻坚行动已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已清理取缔各类企业3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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