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日前印发《阿荣旗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据悉,《预案》分组织机构、有关部门职责、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的分级以及水污染事件的报告、评估、响应程序、救援与处置等11个部分,其中明确旗、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污染事故处置负总责。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实行旗、乡(镇)、企业三级负责制,按照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并落实好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案》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水污染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要重视开展预防和培训工作,能及时、有效地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李俊伟 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