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海口市环境监察局获悉,因存在“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海口市7家混凝土搅拌企业领到“顶格处罚”罚单,共被罚款350万元。
据介绍,连日来海口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排查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26家,重点针对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配料仓、砂石物料堆场、传送带封闭,生产线除尘抑尘,混凝土车辆管理,道路及场地除尘保洁,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作业区及道路硬化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混凝土搅拌企业存在无环境整治措施,厂区环境杂乱,污水、浆水横流;沉淀池、排水沟未贯通;雨污未分流、未循环利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碎石清扫不及时,生产废渣随意堆放,物料堆场无防尘抑尘措施;混凝土进出车辆未能做到及时洒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监察部门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立案查处。经过细致调查和依法审核,海口市生态环保局决定对海南荣辉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7家混凝土企业顶格处罚,目前已责令这7家企业立即停产,同时每家企业罚款50万元。
日前,混凝土搅拌公司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做出公开检讨,并承诺“将服从环保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全力配合狠抓整改,对存在的问题细化梳理,不敷衍、不推诿,确保环保治理设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