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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
环境保护不是软指标
用群众感受评价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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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山西、广东、安徽等8省今年前两月案件总数均超百件
 

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2月份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1~2月份案件总数超过100件的山西、广东、安徽、四川、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等8省提出表扬。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2月,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113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8件,占总案件的7%,罚款数额达10915.56万元;查封、扣押案件498件,占44%;限产、停产案件242件,占21%;移送行政拘留238件,占21%;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8件,占7%。

与1月相比,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50%;查封、扣押案件数量基本持平;限产、停产案件数量出现减少,下降24%;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17%,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50%。

1~2月份,全国五类案件总数为2233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132件,占案件总数的6%,罚款数额达19428.7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63件,占43%;限产、停产案件564件,占25%;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42件,占20%;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32件,占6%。

与2016年1~2月相比,除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基本持平外,其余案件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按日计罚上升59%;查封、扣押案件上升200%;限产、停产案件上升339%;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上升210%;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32件,基本同去年持平。

典型案例及2017年1~2月、2月执行情况区域分布表详见今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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