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李玺尧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石家庄市近日制定并印发《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严格禁止新建扩建37类工业项目,鼓励发展十大产业。
石家庄将对国家和河北省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生产装备、设备(工艺)用电、用水实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企业原则上不享受峰谷电价的优惠政策,对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控涉煤项目准入,实现涉煤项目零增长。在此基础上,将在采矿行业、轻工行业等8个行业禁止37类工业项目建设和扩建。
意见也提出了鼓励发展的绿色产业范围。其中,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本)等相关政策明确的鼓励类项目均可在石家庄市投资建设。
在此基础上,石家庄市将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发展生物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产业等十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