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卢艳丽
4月12日下午,河北省廊坊市环城水系三坝一闸工程一标段项目的负责人齐某,因拒不执行廊坊市政府在大气污染Ⅱ级应急响应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停工令,被廊坊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依法行政拘留。
重污染天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施工工地本应停工
4月初以来,由于华北及周边地区连续遭遇异常气候影响,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根据上级要求,廊坊市及时发布了大气污染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期间,廊坊市政府利用公共媒体、短信微信、街头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了要求涉气企业、施工工地停限产要求,并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严肃落实,坚决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
4月11日上午,廊坊市政府综合督导组在开发区辖区检查时发现,承建廊坊市环城水系三坝一闸工程一标段项目的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正在开发区内的八干渠工地违法实施土方作业。
当时天气晴朗,风力三四级左右,在挖掘机、渣土运输车、铲车相互作用下,整个工地扬尘漫天飞扬,直接导致距其工地两公里处的北工大监测点PM10和PM2.5骤然上升。
廊坊市政府综合督导组立即联系工地负责人齐某、周某,要求立即停工并采取抑尘措施。齐某口头上答应执行政府命令,但违法施工并未停止。直至14时许,在廊坊市政府综合督导组反复协调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对其工地下达停工要求后,施工才停止。
违法施工屡禁不停,工地负责人被拘留
4月11日21时许,廊坊市北华航、北工大两个监测点再次发生PM10数据较高现象。经廊坊市PM2.5专家组采用无人机侦察监测发现,扬尘主要来自八干渠工地。
廊坊市政府综合督查组立即赶到工地,发现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人员又在违法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齐某、周某以工期紧张、甲方市水务局要求抢工期为由,仍是拒不执行停工要求。
从4月11日9时~22时,经PM2.5专家组源解析和专家会诊,导致廊坊市主城区两个监测点PM10、PM2.5持续升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八干渠工地违法施工的扬尘距离监测点太近、扬尘量过大造成的。
在廊坊市政府综合督导组全天3次对这家工地下达停工整改的同时,廊坊市广阳区大气办、廊坊市建设局、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也先后到八干渠工地要求其采取抑尘措施但均未奏效。
4月11日22时许,在施工工地拒不执行市政府停工命令、反复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廊坊市政府领导指示,廊坊市政府、市大气办、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广阳区政府和PM2.5专家小组相关负责人组成临时专项督办组,进驻工地现场,对工地强令实施了停工措施,并对工地负责人实施了控制。
廊坊市临时专项督办组首先向工地负责人宣布了停工整改要求,并对项目工地在大气污染防治Ⅱ级应急响应期间违法施工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
廊坊市政府综合督导组、广阳区政府、市建设局先后对这一工地连日来持续违法施工,向廊坊市公安局提供了图片、录像和情况介绍等违法证据。
在铁证面前,工地负责人周某等从开始的无理狡辩转为承认违法行为。
廊坊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随即依法对施工工地车辆进行扣押,固定证据并连夜对齐某、周某等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廊坊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4月11日夜~4月12日上午连续调查、多方取证,廊坊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依法对齐某、周某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由于周某患有多种疾病,廊坊市公安局对周某暂缓实施行政拘留,齐某已移交廊坊市拘留所。
就地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工地监管
廊坊市政府、市大气办相关领导在督办廊坊市环城水系三坝一闸工程过程中,连夜召开协调会议,对相关工地落实大气污染防尘管控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环城水系三坝一闸工程扬尘管控措施由廊坊市水务局落实主体责任,由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市建设局落实工地监管责任,由市大气办落实监督责任。
二是要求市水务局与市建设局对接,对相关工地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管理要求,所有工地不达标、不经批准,不得开工。批准开工的,开工后要实施昼夜巡查、监控管理,发现违法排污行为要严肃予以处罚和问责。
三是市公安局要对各种拒不执行政府应急命令、拒不落实停限产要求、公然违法排污的工地和负责人,依法实施查封和严厉制裁。
廊坊市大气办负责人呼吁,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迫切期待全社会共同行动。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应尽责任,广大群众应主动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各种违法排污行为,让各种侵蚀公众健康的违法排污行为在廊坊大地没有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