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迎久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河北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建居住建筑中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和在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含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均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均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近年来,河北省各地围绕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开展试点示范,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已具备全面推广的基础和条件。
《通知》要求,已经全面执行上述两项标准的地方,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进行全面评估,重点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和改进措施。尚未全面执行的地方,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做好标准宣传贯彻、人员培训、制度建立等工作,加快上述标准全面执行的步伐。
《通知》还明确提出,要严把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