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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督查零案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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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大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力度
重点督查零案件地区

 

本报讯 陕西省近日将针对2016年没有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开展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的3个市和运用配套办法查处案件为零的22个县(区)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这些地区加大新环保法实施力度。

据了解,2016年,陕西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96万人(次),检查企业4.4万余家,立案3518起、处罚3410起、处罚金额1.65亿元,公开曝光违法企业354家,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84家,约谈政府、企事业单位787家,问责1222人。

在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上,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8件,处罚金额959.175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611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313件。共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25起,行政拘留189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

今年以来,陕西各级环保部门持续深入贯彻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确立了以“法”立威、以“打”树威、以“联”强威的工作思路,从“推进各级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提高打击环境违法案件震慑力”、“提高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能”等五方面发力,将环境质量保卫战进行到底。

今天一季度,全省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罚款金额为2.593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7件,较2016年同期13件增长338%;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9件,较2016年同期4件增长125%;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7起,较2016年同期增长700%;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较2016年同期增长100%。

接下来,陕西将坚持把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落实环保法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着力纠正和解决新法新规不会用、不敢用和适用不平衡问题,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环境行政处罚松软、移送司法案件少的地区公开批评;对执法不力的地区特别是适用配套办法查处案件为零的县(区)重点督查督办,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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