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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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落实分级管理 强化属地责任
常州加强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

 

本报记者闫艳通讯员孙玉玉南京报道 江苏省常州市环保局近日要求在环保垂管改革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

去年,中央《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继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改革与其他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应同步考虑、相对独立、分类改革、继续强化。

据悉,常州市内核技术利用单位395家,在用放射源627枚,总量占全省第五。市环保局现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独立履行核与辐射行政管理职能,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室承担辐射监测任务。下辖的一市五区均设有固废与辐射科,但仅有1名兼职人员,且主要负责固废监管,基层辐射监测监管能力相对薄弱。

在下一步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改革进程中,常州将落实分级管理,强化属地责任,统筹推进核与辐射监测监察机构管理制度改革,核心是培育、建设一支能打硬仗的常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团队,夯实基础,增强能力,提升整体监管水平。具体要求是成立监管机构,落实工作编制,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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