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地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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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控制原煤散烧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环保利剑”三号行动全面展开
排查化解环保领域矛盾隐患纠纷
跟踪暗访严查9家违法“小炼铁” 现场清理小炼铁炉3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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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内蒙古包头市开展系列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包头市环保部门在“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期间对企业重点环保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刘清成摄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2016年包头市空气优良天数为269天,同比增加20天,较2014年增加82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强化生态底线思维,坚持不懈、深入系统、精准有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让内蒙古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的要求,2016年包头市环保局以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为思路,以打造自治区级生态保护示范区为目标,确定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总体工作方针,促进包头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保护优先与预防为主为方针,构筑长效机制,抓好责任落实

“责任第一、落实第一、结果第一”是当今包头环保人的核心工作要求。

为了从根本上提升环保执法、监测、审批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守好环境质量、总量排放两条底线,包头市环保局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管理制度,以围绕目标、围绕指标、围绕达标、围绕任务、围绕短板“五个围绕”为抓手,理清思路,狠抓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革蓝图有了,关键是把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2016年,包头市环保局在自治区率先与各旗县区政府签订了《环境风险责任状》,并将目标考核延伸至各乡镇,解决了“环保目标责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加大环境约束“助推器”作用,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扶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模式;以问题为导向,精准解决机关和干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半个月工作进度调度及考核”、“相关科室、二级单位向分管局领导汇报”等制度;组织实施130个环境保护治理重点项目,在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开展重污染企业深度治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实施《包头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推行“三不三直”和“双随机”抽查的环境执法模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隐患的“三个重点”问题在执法监管上紧盯不放,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使治污减排有力推进。

“积力之举无不胜,众智之为无不成”,包头市环保局在实践中求成长,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特色,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集中出台了49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改革力度之大,是包头市环保历史之最。

以损害担责为原则,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打响环境保卫战

“抓住机遇,增强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紧迫感。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加快整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要强力推进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犯罪行为的合力。”这是王军朴在自治区环保工作会提出的要求。2017年,包头市率先在全国环境监察系统开展了监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编制了《包头市环境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手册》和《包头市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手册》。

围绕“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环保利剑”、“守护蓝天”系列专项行动,全市多部门联合联动,砥砺前行,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驰而不息、越来越严的高压态势。“打好环境保卫战要靠拿干货、摆硬货、拿实在货,要出手快、下手狠、用重典、出重拳,要全市各部门戮力同心,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包头市环保局领导这样要求。

截至2017年5月31日,“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期间,包头市环境监察部门出动执法车辆3413台(次),同比增加49%;出动执法人员8873人(次),同比增加55%;检查各类企业6815家(次),同比增加51%;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683件,同比增加49%;立案处罚209件,同比增加37%;罚款1963余万元,同比增加47%;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40件、拘留40人,同比增加312%;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件,实现环境犯罪移送“零的突破”。在“守护蓝天”行动期间,累计设置检查点106个,检查车辆4521辆,查处违法上路行为581起,其中重型车辆170辆,黄标车207辆,冒黑烟车辆197辆,逾期未检7辆,力度为历史最大。

“环保利剑”和“守护蓝天”系列专项行动使以来,截止至5月31日,包头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较今年3月1日从61.7%提升至72.2%。同时,2017年5月9日,环保部对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发布《关于通报2017年4月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化程度较大城市的函》,包头市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以同比改善62.7%的幅度位列全国水质改善第二名。

以解决重点环境污染问题为导向,抓好头号民生工程,持续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包头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把群众极为关注的大气污染整治作为民生工作抓出成效,让包头的蓝天白云一天天多起来。包头市环保局在自治区率先开展对包铝、希铝、包钢重点企业氟化物、苯并芘等特异性污染物综合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划定“禁燃区”,300余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了主城区,在此范围内全面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有效控制原煤散烧,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划定高污染车辆“禁行区”,2016年12月12日,包头市开出了历史上第一张黄标车闯禁行区的罚单,对高污染车辆采取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同时抓好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重点污染源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2017年实施37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开展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在国内首家钢铁行业、电力行业开展“烟气去烟羽”示范工程,通过科技解决治理难题。

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举全市之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2017年3月,内蒙古党委、政府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问题整改作为全市环境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按照明确责任,明确思想,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的原则,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和“少数关键”根本点,增加机构编制,强化组织推动,让“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得到落实。

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张院忠主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包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要求举全市之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整改落实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集中利用半个多月时间,对全市10个旗县区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重大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7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

为了明确环保督察的指导思想、督察原则、督察对象、督察组织、督察内容、督察实施和工作要求,包头市出台了《包头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将包头市存在的24个问题,细化为62项整改任务,责成34个地区和单位牵头整改,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时限要求,逐个听取进度、分析问题、表态承诺。成立了专门的环保督察机构,包头市编委会已经批复,赋予包头市环保局承担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督察的职能;批准报请内蒙古自治区增加1正2副县级领导职位,同意在包头市局机关增加1个专门机构——环保督察科,增加1个正科级领导职位,增加3个督察专员(正科级);批准同意增加10名专用事业编制。

新思路、新举措打响了包头市环境保护攻坚战,一个主动承接新的历史使命,全社会齐抓共管,奋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的格局初步形成,一个文明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包头即将展示在世人面前。包头市将全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 杨爱群 郭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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