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地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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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控制原煤散烧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环保利剑”三号行动全面展开
排查化解环保领域矛盾隐患纠纷
跟踪暗访严查9家违法“小炼铁” 现场清理小炼铁炉3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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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点监控污染源达标排放
“环保利剑”三号行动全面展开

 

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把“顶层设计”细化为“具体举措”,认真排查,确保整改措施精准到位。5月8日,包头市环保局党组在结束“环保利剑”二号专项行动基础上,立即部署开展三号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刘文军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专项整治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三号专项行动从5月8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评估。具体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和环评批复要求,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二是对已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审查设施技术资料、性能指标、现场端建设和数据采集传输等。三是严格排查监控设施造假行为,对凡具有造假隐患的自动监控设施,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监控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五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干扰监测数据采集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等恶劣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六是结合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钢铁、水泥、火电、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顶层设计”细化为“具体举措”;要认真排查,严格坚持“三不三直”、“四不放过”等监管模式,加强适用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强制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改措施精准落实到位;要规范执法,以开展“环保利剑”系列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要点、环境执法程序、各类文书制作和规范运用法律法规等,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入宣传,以《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三个“十条”等法律法规和《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通告》、“环保利剑”系列专项行动等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上下同心,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环保利剑”专项行动培育和打造成包头市环境治理的“品牌措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

同时,制定出台了《包头市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考核评分办法》。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局领导小组将结合《评分办法》,对各单位工作进行全面调度和评估,并在全市排名通报。

刘晓虎 李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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