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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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建言献策规范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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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召开2017年会
积极建言献策规范法治建设

 

本报记者张杰 通讯员郭金石报道 6月4日上午,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在天津大学,举办2017年会。

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代表分会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他说,一年来,在各位领导大力帮助和广大同仁的努力下,分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完善组织制度,打造特色品牌。分会选举了会长和副会长,成立了理事会。通过了分会工作规则,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

二是开展服务与法治实践。分会会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包括成功申报中国法学会的项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的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的项目,一共有十多项。

三是搭建优质平台,推动学术发展。分会围绕国家和天津市的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比如,举办京津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如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等论坛、研讨会。另外,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合作出版了《北洋法学第一卷》,得到大家肯定。

四是参与立法活动,提交立法建议。会员积极参与天津市环保立法活动,比如,参与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条例的修改。

五是积极建言献策,规范法治建设。我们围绕国家及天津市的法治需求,积极开展研究,部分研究成果得到国家领导、省部级领导的批示。比如,分会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建议,得到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推进了这方面工作的进展。

六是推动法制宣传和环境教育。分会组织天津大学法学院60多名同学,奔赴20多个省(市)进行实地调研,拿到一手材料,写成关于环境保护的调研报告,获得国家级奖励。

虽然分会取得一定成绩,但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比如会议机制不够健全,分会经费不太足,开展工作感觉掣肘。下一步继续整合资源,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分会组织建设,吸纳优秀人才。

二是进一步加强国内交流合作。比如,分会将加强与天津市人大、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法制办、市政法机关等部门合作,努力为各相关单位提供服务。

三是开展系列征文活动。围绕气候变化、环境损害司法建设等话题,向社会征文,打造国内一流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学术交流平台。

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在发言时表示,对分会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希望分会进一步团结学术界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力量,搭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交流学术平台,繁荣天津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为推动本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会上,50位专家学者对天津市环保条例的修订进行分组讨论,并对环境评价、排污许可、环境保护设施监管、自然生态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制度,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

据了解,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程治山、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以及天津大学、天津市环保局、市检察院和市高级法院的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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