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地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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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的绿色崛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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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石嘴山的绿色崛起之路

“六.五”环境日期间,石嘴山市环保部门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宣传品,普及环保知识。
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企业固废堆存不当问题。
石嘴山市一些水源地有违法企业进行生产,对水源存在污染隐患。图为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检查。 齐中首 周保国 摄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是国家“一五”时期布局建设的十大煤炭基地之一,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大规模开发建设中,逐步建起了以煤炭、电力、冶金、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工业体系,打下了西北重工业基地的坚实基础。但作为资源型城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因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与环境矛盾尖锐。为了让市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近年来,石嘴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社会监督等一系列重大措施,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强化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了不断改善。

“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型工业城市建设,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

不忘初心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十二五”期间,石嘴山市组织实施重点污染减排项目115个,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为10.08万吨、6.98万吨、1.63万吨和0.17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24.3%、39.1%、5.9%和34.6%,为全区污染减排作出了重大贡献。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多达到230天;黄河出境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由2010年的90%上升到了100%,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为100%。

大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火电机组全部完成了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火电行业新排放标准。淘汰电石、铁合金矿热炉总装机容量达33.3万千伏安,淘汰燃煤锅炉357台815.1蒸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61万辆。

水污染防治工程稳步实施。实施了一批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通过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重点涉水工业企业全部建成了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了污水排放在线监控;4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了粪便综合利用和废水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固废及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固废及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全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全部得到规范化处置,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处置场建设,石嘴山生态经济区工业固废处置场、石嘴山高新区工业固废处置场、石嘴山经开区第二工业固废处置场先后建成投运。

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监督企业建设使用储煤仓,并配套喷雾降尘设备,切实加强煤粉尘污染治理。共清理取缔拆除非法煤炭经营户544户,建成封闭式储煤仓295幢,除部分大型煤炭加工企业外,绝大部分煤炭加工企业被限定在3个煤炭集中区内,实现了煤炭加工经营企业进场经营、仓式和半仓式加工。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现全覆盖。积极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48亿元,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67个,开展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了农村全覆盖。

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完善。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成国控空气质量标准自动监测站4个、区控自动监测站两个,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在全区率先开展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远程质控。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测,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率为100%,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布率达90%。全市环境监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坚持不懈

推进环境综合治理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石嘴山市紧紧围绕美丽石嘴山建设大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推进“大气、水、土壤”三项整治。2016年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236天,达标率为64.5%,比上年增加8天;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8.1%;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2.1%。黄河石嘴山段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良好,主要排水沟水质不同程度有所改善,噪声环境分功能区达到国家相应的声环境标准要求。

积极整改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查处的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石嘴山市共接到上级督察转办事项87件,除在短期内无法办结的1件外,其余86件全部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群众反映具体问题整治,举一反三,主动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活动,及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全市全年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97万人(次),检查企业3126家(次),排查各类环境问题423个,整改落实412个,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力推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将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和重点企业,通过定期督察通报、约谈提醒、警示预警等措施,做到污染减排工作有效落实。全年完成污染减排项目111个,顺利完成减排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石嘴山经开区、生态经济开发区51个国家循环化改造项目,处置“僵尸企业”90多家,累计淘汰落后产能351万吨,单位GDP能耗下降14.6%。

大气污染防治顺利通过自治区考核。全市淘汰燃煤锅(茶)炉140台,完成工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49个、工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7个、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106个,督促3家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57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淘汰落后产能、老旧车及黄标车。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城市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对主干道实施全天清扫保洁和喷雾降尘,督促施工工地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监督工矿企业建设挡风抑尘墙,配套洒水降尘设施,对长期堆存物料采取抑尘网覆盖措施。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并顺利通过自治区考核。

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组织完成了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平罗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宁夏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正在调试运行;石嘴山市第四、五污水处理厂、平罗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点工程正在有序推进;沙湖水生态观测站、三二支沟人工湿地综合治理项目、星海湖湖泊富营养化防控及水生植物种植保护建设工程均已建成并投运。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监督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准要求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对危险废物实行联单制转移登记、账式管理,规范了29家企业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和5家企业危险废物市内转移。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演练,杜绝了危险废物引发的污染事故发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得到不断加强。

城乡环境整治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扎实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六城联创”,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建设美丽小城镇9个、美丽乡村47个,新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3个,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10辆,城市形象大为改观。实施了贺兰山东麓生态防护林、采煤沉陷区治理、星海湖湿地恢复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2.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渠口乡、高仁乡、黄渠桥镇等乡镇15个村庄安装216个垃圾箱,姚伏镇、渠口乡、农牧场3个生活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完成并投运;全市8个项目单位建设了14个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示范园区。

贺兰山保护区清理整顿取得阶段性进展。针对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石嘴山市坚持发展与生态并重、取缔和规范结合的工作思路,采取部门联动,强力执法、跟踪问效,形成了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高压态势,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贺兰山保护区由石嘴山市牵头清理整治的人类活动点86个,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确定的6个生态恢复区,已全部开始整治,共治理面积116.2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100万元,平罗县天气沟恢复治理工程已完成,柳条沟、南庆沟、北岔沟、偷牛沟片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正在逐步推进。同时,加强对煤矿企业环境监管,监督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努力构建大环保格局,环境保护合力不断加强。石嘴山市研究制定了《石嘴山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及两个整改方案,转发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各相关单位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努力构建大环保格局,通过积极促进建立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环境保护三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正在不断加强。

直面问题

深刻认识找短板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果,但仍然形势严峻,压力继续加大,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问题,同时还要面对资源消耗、污染减排、环保投入机制不全、群众诉求加大等方面的环境和社会压力。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增加。烟粉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排放有明显上升趋势,6项主要污染物有4项污染物日均值均超标;市域范围内湖泊水质普遍呈现富营养化及污染程度加重趋势;固体废物产生量增大,综合利用有限。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新老环境问题交织,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与刚性减排矛盾突出。

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难度增大。石嘴山市经济结构属于典型资源依托型和外向型经济结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调结构与保增长、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存在两难选择。

环境保护投入机制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场不尽完善,污水、固体废物得不到有效处理、处置,对环境造成威胁,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已建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于缺乏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不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依然薄弱。排污权交易、资源交易和生态建设配额等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环境处罚力度不够,企业偷排现象时有发生。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应急能力、信息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各工业园区规划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备,无建成的园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还不能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要求。

环境风险不断增加。工业企业的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饮用水水源地、跨界河流等环境敏感区域仍然存在不少环境安全隐患,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仍然非常严重。

勇往直前

实现“煤城”美丽嬗变

石嘴山市编制的《石嘴山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将坚持绿色发展、项目带动、创新驱动、依法治理、转型升级作为其“十三五”环境保护的五大基本原则。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以内,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推动形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局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80%以上;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5年下降10%,细颗粒物浓度比2015年下降15%。黄河石嘴山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黄河流域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第三和第五排水沟水质达到IV类标准;沙湖等主要湖泊水质达到Ⅲ类。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达标率100%。

强化功能区建设,构建环境空间管制体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方针,加强规划环评,加强空间管理、总量管理和环境准入,突出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导向,构建环境空间规划要求的框架,实现生态空间网络化、生产空间集约化、生活空间宜居化,持续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

加强大气、水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以改善空气和水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区域、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

统筹黄河沿线工业和城镇污染治理,加强地表水综合治理、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黄河两岸生态环境,加强污染源、入黄排污口管理,推进重点企业废水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重点流域开展水环境质量控制。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着力促进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以危险废物、重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及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和处置水平,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场地、化学品的环境监管,严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加强城乡环境问题综合整治。以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建设为核心,把石嘴山市城市区域建设成为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绿色生态城市。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防治水平,发展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和生态乡村居住区。

加强区域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实施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加强对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市域内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管。围绕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防止环境事故发生。加大防治力度,着力解决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以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生态监测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宋春胜 王俊 崔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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