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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十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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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十大典型案件
涉及大气、废水、重金属污染
 

本报讯 在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江西省环保厅近日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公布了去年以来全省查处的10起涉及大气、废水、重金属等多种环境污染问题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自2015年实施新环保法以来,江西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用好用足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4种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2016年1月~今年5月,全省环保系统共立案环境违法案件2224起,下达处罚决定2028件,累计罚款1.3亿多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4件,查封扣押案件265件,限产停产案件299件,行政拘留处罚案件198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9起,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当天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所处理的众多环境违法案件中最具代表性的,不仅涉及的环境问题多,而且有些环境污染问题较为隐蔽,一般人不易察觉。据介绍,这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分别是: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篡改烟气自动监测数据案;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数据造假案;九江汇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暗管偷排案;宜春市刘某非法电镀加工厂污染环境案;吉安市青原区王某等人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宜丰县部分企业违法排污污染饮用水水源案;铅山县江西省康辉生态农牧公司环境污染案;乐安县昌达有色金属加工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宜春市江西全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

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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