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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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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青浦区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案件办理实现专门化、专业化
 

本报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刘静上海报道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近日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上海市继崇明、金山之后成立的第三个专设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青浦区地处黄浦江的上游,是上海重要的生态功能区。2013年以来,青浦区法院共受理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案件1572件。青浦区法院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将采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的模式,主要负责审判一审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环境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案件;涉及森林、内河、湖泊、滩涂、湿地及大气、水、土壤、电、气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侵权等民商事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行政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

该院负责人告诉记者,青浦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是法院落实法院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大举措,也是上海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功能的重要举措。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搭建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绿色通道,加大力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进行司法规制,是事关青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基层法院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完善具有青浦特色的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格局,为建设生态宜居的新青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出席成立仪式并致辞。他表示,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旨在促进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工作的专门化、专业化,妥善处理好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是生态建设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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