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地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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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采取30 项措施治理大气
全面提升环保综合能力
考核标准不降低 各级责任要落实
全力打好三大战役
“拥抱蓝天行动”考核升级
突出抓好两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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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字当头 细处着力
全力打好三大战役

环保工作人员夜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刘斌 摄影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全市煤电机组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减排项目提档升级。

对没有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煤电机组,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需核减发电指标的煤电机组名单,结合全市电力需求状况,报请省相关部门核减其发电指标。

全市加快水泥行业企业提标改造,自2017年1月1日起,水泥行业企业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者不能稳定达标的生产工序实施停产整治。

对工矿企业煤炭、砂矿以及粉末性物料实施全覆盖,建立防风抑尘网、喷淋降尘设施或者密闭物料仓等,加强物料堆场周边区域清洗保洁,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对煤炭、矿砂以及粉末性物料的传输带实施全密闭整改,完成重点物料传输设施粉尘污染治理工程。

全市将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禁止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或者等量替代,其中重点行业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取而代之的是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程度。201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2.8%,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在2016年基础上再削减100万吨标准煤。

全市开展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和外延部分、新城区的建成区和主要工业园区。禁燃区禁止散煤加工和销售,严格生物质锅炉准入和监管。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为了从根本上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武汉市将研究草拟并尽快出台《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在具体管理上,全市各类工地(含拆除工地、建设工地和储备用地等)严格执行“四全、三提高”标准,即施工区域主要道路全硬化、非作业区域裸土全覆盖、拆除作业全洒水、渣土运输车辆全冲洗,提高临时道路承载力标准、提高工地围挡围墙美化标准、提高工地周边清扫保洁标准。市、区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渣土车运输易产生扬尘。对此,武汉市计划全面落实渣土运输车辆超载、不密闭行驶或者密封不严等智能化管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工地出土管理,车身不净的车辆不得出工地。对违规问题突出的渣土运输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和曝光。

在砂石料运输管理方面,砂石料经营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环境管理,砂石料运输一律使用改装密封车辆。对使用不合格车辆、严重超载、沿线漏撒行为持续开展综合执法整治。

对如何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方案》明确新城区全面实施道路清扫保洁方式改革,加强道路清洗和机械化清扫作业,落实重点区域道路清洗保洁责任,加强对三环线等重点道路的清洗保洁,确保“道路见本色,人字沟、站卧石无灰带,绿化带无扬尘”。2017年,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90%以上,新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80%以上。

对三环线周边、新城区的建成区、各类建筑工地周边的破损道路进行全面整修,对裸露区域采取铺装或者绿化方式予以覆盖。

为了有效监督,形成震慑力,武汉市将实施工地和道路颗粒物在线监控。利用工地、道路颗粒物在线监控系统,对各区和工地、道路的颗粒物浓度值进行监控和排位,通过手机APP为市、区城乡建设和城管部门以及工地施工企业、道路清扫保洁单位提供实时信息。

移动源排放监管

武汉市将进一步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严格落实黄标车禁行规定,完成省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目标任务。对违反禁行规定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依法予以扣留,并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淘汰。严格执行停止开展黄标车环保检验、安全技术检验、市内过户和委托异地检测等工作。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机动车的环境监管,严查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

同时,全市还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进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

2017年,在新增或者更新的公交车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0%。

从2017年1月1日起,对不同类型的注册登记机动车分阶段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环保部门对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环保达标核查,对未达到武汉市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今年,武汉市还将出台在用机动车遥感监测标准,严格执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限值,督促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整改达标。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机动车环保检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全市新增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设施8套、遥感监测车两台,开展对上路行驶机动车的排气检测工作。对机动车排气超标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告知车主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启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验和强制维修(I/M)制度建设工作。

此外,武汉市还将强化燃油施工机械环境监管,推进船舶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成品油质量监管执法。

王勇 鄢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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