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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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胶州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机制
开展9次联合执法,3名违法排污业主被刑拘
胶州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查处违法加工点。
张秋营 杨坤摄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胶州市环保、公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次,查处3个违法排污加工点,其中2个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1个排放危险废物超过3吨。

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名业主均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被胶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截至今年5月,胶州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0起,罚款164多万元。联勤联动取得良好效果,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为惩治环境犯罪、保障环境安全,胶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胶州市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旨在两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建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据了解,联勤机制主要是建立日常联勤检查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执法信息交流制度。公安和环保两部门将根据业务分工,及时通报当前环境污染案件的最新动态,共同分析、预测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发展趋势,研究、落实预防和打击的对策措施。

胶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定期组织开展对排污企业的联勤检查,重点检查环保在线监测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联动机制囊括了执法联动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件监督制度、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其中,案件移送制度规定,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废物,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况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部门“四快”办理强酸污染案

胶州市环保、公安部门在办理胶东办事处罗家村海绵拖把头加工点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实现了“四快”。

今年3月份,胶州市环境监察人员通过巡查发现一家违法排放强酸性废水的加工作坊,涉嫌排放危险废物,随即启动环保、公安联动机制。

胶州市环境监察大队、胶州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执法人员联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加工点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通过管道排入门外南侧明沟内。明沟未采取防渗措施,经对明沟内的废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强酸性,属于危险废物,抽取过磅后重量达20余吨。

胶州市环保局迅速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处罚款15万元的处罚,并予以取缔。由于违法排放危险废物涉及刑事犯罪,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办理这个案件实现了“四快”,即环保部门快查快移,公安部门快侦快拘。胶州市环保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现场调查,取样监测,24小时内完善移交档案材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控制企业负责人,24小时内实现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张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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