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薇11月28日连云港报道 2017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今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召开。记者在交流会上获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的联合推动下,全国已有93个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开展了国家级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其中48个园区已获得3部门正式命名,所取得的经验对于在全国开展此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据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的经济总量已占全国GDP的60%以上,工业园区在推动我国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工业园区也不可避免地成为我国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集中区域,在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是推动工业领域实现绿色发展、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关键所在。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园区,在资源、能源循环高效利用和污染物减排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增长108%;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下降了66%,COD和SO2排放量分别下降了81%和87%。园区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平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4.1%。通过建立绿色准入制度等措施,在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强度明显降低,在再生资源回用、再生能源使用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绿色发展“质”的提升。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在指导园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的同时,将研究建立工业园区精准化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在建和已建成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污染排放信息公开,提升园区管理整体水平。
这位负责人要求,开展示范建设的园区,一要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有关要求,将其与园区发展规划相结合,杜绝与园区红线管控要求不相适应的项目入园;二要开展规划环评,并将之纳入园区发展规划,推行清单式管理;三要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督促园区内固定污染源排放企业主动申报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