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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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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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乐山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

 

本报讯 四川省乐山市近日对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关闭或搬迁工作,完成率达93.5%。其中,市中区、夹江县等8个区(县)均已完成关闭搬迁任务,其余3个区(县)预计将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乐山市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对畜禽养殖区划进行了重新优化调整,并开展了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详查。经统计,2017年底前,应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共计2365家。

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列入重大改革工作。同时加强领导,落实了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

乐山市各级政府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推进组、工作宣传组、信访维稳组、督查问责组和资金保障组,加快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其中,市农业局每日调度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进度,加强现场督导,对进度滞后的区(县)下发督办函。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完成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关闭不彻底、出现复养反弹、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同时,乐山市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并以此为奖惩依据。 王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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