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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批先建遭重罚
遵义环保督察依法“亮剑”

 

本报讯 一家企业未获环评审批手续,却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还产生了大量的粉尘污染。贵州省遵义市环保局近日通报了务川自治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处罚结果,当地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开出40万元罚单,并责令其投入资金自行整改。目前,该企业已进行整改并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在今年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目前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已结案,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也已落实到位。”据遵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公司为务川自治县鹏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央环保督察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此,务川县环保部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先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并结合《贵州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6版)》之规定,责令该公司缴纳罚金40万元整。

随后,务川县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目前,该公司已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并投入资金自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对场区产品进行覆盖,对砂石出料口进行密闭,有效地从源头上控污抑尘,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梁隽 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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