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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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组合拳”减轻重污染
统一区域预警启动标准
推动“一长四员”责任落实
多措并举留住“眉坞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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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
统一区域预警启动标准

 

本报讯 陕西省环保厅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相比之前,修订后的新《预案》更加严格、细化。

根据新《预案》,当启动Ⅰ级响应措施时,高中以下学校可弹性教学或停课,企事业单位可调休或远程办公,公共交通可实施免费政策。明确制订了与其相协调的机动车禁限行政策,且明确了禁限行时间。

标准统一,要求统一

据陕西省大气办主任姚晓军介绍,在对陕西省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历史数据等综合考虑后,将污染控制区由关中、陕北和陕南3个区域修改为只保留关中一个区域,具体重点污染控制区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含杨凌示范区)、渭南市(含韩城市)。

《预案》统一了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统一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统一了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了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陕西将打破行政区域界线,视关中区域为整体,统一实施区域大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统一管理,联防联控,整体推进。

即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将启动区域红色预警。启动区域预警时,由区域内各市(区)启动Ⅰ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预警等级的市(区),按照省应急指挥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当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城市(区)预警和区域预警两个层次。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两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300,但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橙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300将持续两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启动红色预警。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启动区域红色预警。

限行期间,公共交通免费

《预案》针对不同响应提出了各级应对举措,统一了全省大型活动停办、机动车禁限行、幼儿园和中小学等同等学历学校停课等措施的指导标准。

在教学方面,对应4个级别响应措施分别为: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当启动Ⅱ级响应时,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政策暂停,以本预案措施为准)。具体规定:每日7时~20时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的机动车。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当启动Ⅰ级响应时,上述政策扩大至50%社会车辆,按照单日对应单号,双日对应双号限行。同时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部分公共交通(公交车、地铁)免费或优惠补贴政策。肖颖 冯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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