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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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境执法向病灶开刀
上海一企业收到“按日计罚”罚单
永嘉查处首例违反环境应急法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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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验先投,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上海一企业收到“按日计罚”罚单

 

本报记者蔡新华 实习记者徐璐上海报道 上海市徐汇区环保局日前对一家违法经营的餐饮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新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徐汇区启动实施“按日计罚”的首例案件。

餐饮公司自立案调查以来,整改态度积极,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当天即对外贴出停业整顿的通告,停止了违法行为,并主动缴纳罚款。

据悉,今年7月,徐汇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未向区环保局申请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徐汇区环保局立即对公司立案调查,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相关项目的生产使用。同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进行普法,介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按日计罚”的规定。

此外,徐汇区环保局针对公司“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企业立即停用相关生产设施。据悉,徐汇区环保局已通过了公司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目前公司合法经营。

今年以来,徐汇区环保局围绕新《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危险废物管理等内容,多次开展法律解读、配套实施办法学习等培训,及时宣传和落实新法。同时,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及时向监管对象普及新法新规要求,扩大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使普法工作更通俗化与人性化。

截至目前,徐汇区环保局针对环境违法案件共立案31起,处罚25起,处罚金额140.3万元,共有4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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