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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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结合,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晋江推行环保公开道歉制度

 

本报讯 “我公司因两年内受到晋江市环保局三次行政处罚,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在此就本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公开道歉,并保证今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近日,晋江农家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在媒体上刊登环保公开道歉书(如右下),这是对福建省晋江市环保局近年来一直推行的环境违法企业环保承诺书的“升级版”。

一段时间以来,晋江市环保局针对较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责令企业主要采取登报承诺制度。今后,对两年内受过多次处罚的企业,晋江市环保局还将责令其向社会公开道歉。

“对企业而言,仅凭罚款、普法宣传和培训,违法企业高层管理者缺少体验式教育,难以真正触动内心。”晋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环保公开道歉书,一方面是发挥惩教结合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对违法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提升群众对环境执法的知晓度、参与度、认可度,树立环保严格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叶兴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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