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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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双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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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面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双量管控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 蒋百军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借助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国家试点的机遇,在自然资源资产管控上进行大胆尝试、积极探索。通过对土地、林木、水和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实施数量和质量的“双量管控”,为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支撑和监测预警。

第一,坚持“四项原则”,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坚持总量管理与质量管理相结合。坚持总量平衡,通过加强管控,确保辖区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退化且逐年提高。

坚持总体控制与分项施控相结合。坚持政府管理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发挥好市、县两级积极性,统一架构自然资源资产管控体系,各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类,设定具体管控内容,分项实施。

坚持生态保护与生产发展相均衡。坚持资源保护与资源开发相统一,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

坚持生态红线与资源利用上限相结合。围绕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对需要严格保护的自然资源,严禁开发利用;对可开发利用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使用者要遵守用途管制。

第二,设定“四个统一”,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控方式。

统一台账管理。由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先行进行自然资源资产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设立“四账”,即市总账、县(市)区总账、市分账、县(市)区明细账。

统一确权登记。对区域范围内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边界、全民所有与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统一红线管控。结合相关标准,科学管理规划管控和耕地保护红线、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林业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做到权属清、功能清、边界清、储量清。

统一负债清单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国土、环保、水务、农业、草原、林业等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基础资料,建立自然资源存量及变化统计台账。统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评估各部门初表,生成正式报表,并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有关技术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等级设定年度等级评价清单。

第三,建立“四个机制”,构筑“天地一体化、监管一张图”的立体监管体系。

建立日常管控审核机制。采用县(市)区自查、责任部门审查、机制小组复查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核查的方式,实时精准掌控自然资源数据变化情况,为自然资源资产“双量管控”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管控结果信息共享机制。管控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面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环境质量考核、干部任用、离任审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奖罚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奖惩机制,明确主体、奖惩结合、综合实施。通过经济政策和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关各方利益关系,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建立大数据平台监管机制。与国家、省级平台联网,形成符合城市特点和发展要求、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管网络。搭建环保云平台,推进大数据智能应用,为环境管理提供集成、统一、节约的存储与计算能力,满足数据安全管理和系统扩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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