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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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打好洞庭湖治污攻坚战
南宁打造精品基地提升宣教实效
做好污染源普查重点在基层
切实将核与辐射监管纳入各地总体工作中
狠抓扬尘整治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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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狠抓扬尘整治关键环节

 

◆徐浩锋

城市扬尘污染主要来自建筑工地、道路、堆场以及工矿企业等,其中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较为严重。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不加大治理力度,会直接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笔者分析,当前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是监管责任主体不清,管控机制尚不完善。建筑工地涉及车辆进出的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及施工扬尘等,这些污染源管理隶属于住建、环保、城管等多个职能部门。扬尘防治与城市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需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协调分工、统一行动。目前,一些城市还缺乏切实有效的扬尘污染管控工作机制,防治工作的责任权利不清晰,控制和监管主体不明确,存在互相推诿、不作为现象,导致城市扬尘防治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是扬尘治理容易反弹,难以根治。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中,仍有部分工地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开始施工建设,导致周边建筑扬尘污染严重,群众意见较大。建设工地进城车辆带泥进城和撒漏的问题仍较为突出。这一系列的因素导致扬尘治理容易反弹,难以根治。

三是相关人员环境意识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对扬尘防治认识不到位,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扬尘防治意识薄弱,导致现场裸露覆盖等问题极易反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环境意识薄弱,不能积极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因此相关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此外,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也是扬尘污染管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此,笔者有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职责,细化考核办法,将具体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强化源头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全方位管理,狠抓扬尘整治关键环节,突出抓工程场地整理、基坑开挖项目、各类裸露土地治理等专项整治和施工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重点环节。

通过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扬尘整治水平。对有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要纳入建设单位资质的黑名单;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其投标资格。加强对扬尘治理的管理,建设项目进行环评时,对扬尘控制要进行精细化管理。所有裸露的建设项目要全覆盖,扬尘洒水量、控制量必须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把扬尘治理纳入建设业主的责任制监管,所有项目都要签订责任书。加大对扬尘治理的投入,添置洒水车,加密洒水频率,使道路的清洁、源头的控制能达到最佳程度。

二是创新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对没有防护措施的一般性建筑工程征收扬尘排污费,收费的多少取决于施工单位控制污染的措施,按照达标程度可以削减相应系数,如果完全达标,可以“零征收”。实际征收的扬尘排污费可以作为地方扬尘治理专项管理资金,补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经费投入,鼓励其加大扬尘整治力度。笔者认为,征收扬尘排污费,用经济手段控制城市的扬尘污染可以事半功倍,应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广。

此外,建议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数据化联网,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对规模项目扬尘整治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时监测施工扬尘污染情况,做到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大力开展扬尘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让建设单位知道扬尘污染的危害,自觉加强扬尘控制。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完善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扬尘污染防治提供便利。在每一个监管工地附近,可引导群众参与监督,随时监督项目的环境保护和扬尘控制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投诉,做到扬尘污染控制人人有责。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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